2007年11月20日
區議會投票已過
還說甚麼選擇事宜
還說甚麼Polling Agent?
之前自己提過選擇代理人
是因為自己幾乎無厘頭的成為一位候選人的選擇代理人
不過
最後也用不著自己做選擇代理人
而只需要自己作為監察投票代理人
事實上
每個候選人可以有一個選舉代理人
但卻可以有兩個監察投票代理人
監察投票代理人的工作
其實就是留在票站看看投票有沒有問題
但更由於每位候選人可以有兩個監察投票代理人
而且投票站規定每位留在票站的
只可以留一小時
所以
原先打算與另一監察投票代理人輪位入去
但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運
由於票站留給候選人監察投票的位置不滿
所以
入了票站的那位監察投票代理人寧願一直留在裡面
所以
自己就不用呆坐在裡面
結果
本人這個掛名的監察投票代理人
就只在交表的時候入過該候選人參選選區的票站
其餘時間
自己也沒有怎樣幫他宣傳
只是留在所謂的大本營看檔
關於自己有份參與這個選舉日的事情
留待另一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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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代理人
2007年11月18日是香港各區區議會的日子
一個不參與政治的人士
突然要去認識一個職位
就是
“選舉代理人”
每一位候選人可提名一位選擇代理人
以協助及代為處理參選事務
而被委任的選舉代理人
也是可以被更換的
選舉代理人
也被稱為地位最為重要
選舉代理人(與候選人)也有責任管理競選活動的責任
而選舉代理人(及候選人)更通常可獲准進入選區的所有投票站並有權於點票時在場觀察
看完了有關的資料
其實還不是很明甚麼是選舉代理人
不過
為什麼要去考究這職銜
還是過了選舉日後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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