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19日
支付及收取訂金是買賣樓宇必定會經過的
其實應該先說臨時買賣合約先
就這樣子吧
一天貼兩樣
因此
現在先說臨時買賣合約
經由地產代理的臨時買賣合約
當然由地產代理提供
除了買賣價錢及樓宇的簡單資料外
更會寫明訂金支付方法及日期
另一樣就是地產代理的佣金
也會寫明違約的後果等等
那麼除了這些基本東西外
也甚麼需要留意?
一樣就是另外文章會提及的訂金
另一樣就是
買賣雙方想加些甚麼條款
一些時候
地產代理會對雙方說
臨時買賣合約這些那些不用加的
可以在正式買賣合約再補上
大錯特錯
如果沒有在臨時買賣合約加上特殊條款
正式買賣合約時作出那些要求實在是難過登天
另一樣要考慮的是否需要必買必賣
如有這樣的需要
必須寫明
否則要到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雙方的責任才是必買必賣
因此
假如可以
委託律師的時間應該是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前的一刻
向律師說明自己的需要
才可以肯定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已經有了自己需要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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