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
上一次去屯門法庭就是八號風波過後的日子,害到自己很晚才離開法庭,至於今次的參觀,比較兩者來說,就來得輕鬆很多了。
不知是否人家就是害怕嚇怕了自己(當然事實是應該不會),所以就安排較簡單較輕鬆的給我處理,而這些輕便東西,對於我來說也是易如反掌;或用另一個說法,就是好的差使。做公家東西,其實有很多原因,到現在自己的資歷來說,那兩千多元的報酬,只是其中一個考慮的原因,要更重要的是見見官見見人見見法庭的近況及確保不會生疏,所以,他們給自己這樣子沒有壓力的東西去處理,自己是更加高興的。
法庭的工作完結後,自己沒有留低於屯門,原先太太曾提及叫我返屯門之家取信的,但我下午還有客人,而且,一出法庭門口不久,就見到961,所以也二話不說上車返港島區算了。
下午,竟然有街症看,那實在是寧願市場下的一個對比;但對於於秘書小姐及AS妹妹兩人的街症,我見的是客人,她們見到主要是來見工的人。
為什麼要交給她們兩人去接見來見工的人呢?不如問,為什麼要我花時間去接見?
所以交給她們兩人去處理是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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